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网 > 河科大通知

关于开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2013年03月08日 16:31   |   人气指数: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开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三年任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做好三年任期目标管理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根据目标管理任务书确定的三年任期目标,认真总结本单位三年来各项工作的开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在总结三年任期目标完成情况时,要按照目标任务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总结三年来本单位所做的主要行政工作及创新点,总结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还要按照所确定参照目标单位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照参照单位目前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找出本单位的差距,并根据三年前的差距情况,总结本单位三年来的主要发展和进步,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方法与对策。

各单位的目标管理工作总结(自评报告)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主要工作和目标任务量化指标,根据本单位实际开展的工作和完成任务指标的情况。总结要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不含表格)。总结要附三年任期目标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表。

各单位自评报告要广泛征求本单位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并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

各单位三年任期目标管理工作总结(自评报告)于3月15日下午以前交到校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人事科)。

二、认真组织考核工作

学校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的行政机关考核组、学院考核组、直属和附属单位考核组将分别对全校各单位的行政工作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学校考核组将对各单位行政工作目标管理任期总结中的各项数据进行认真的核查,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还将抽查部分单位提供的目标参照单位的各项目标数据。

在考核中,要根据行政工作三年任期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对照与目标参照单位的差距及发展进步情况进行考核,还要参考三个年度的考核结果。

在对学院进行考核时,主要应按照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同时也要考虑单位某项目标对学校工作的贡献率,还要考虑单位开展工作的总体情况。在对行政机关进行考核时,要查看各单位目标任务书中量化指标体系各项指标及学校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同时还要考核各单位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在对直属及附属单位进行考核时,要根据单位的性质,对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管理和服务情况等给予不同的侧重。

在考核中,要广泛听取各单位的群众意见,听取服务对象单位的群众意见,还要征求学校领导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总体工作情况的意见。

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从3月15日到3月24日进行。

三、考核结果及使用

学校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将认真审定各单位的三年任期目标考核结果,确定行政工作目标管理三年任期考核的优秀单位及排名。

三年任期目标管理考核学院排名前6名、行政机关排名前5名、直属附属单位排名前3名为优秀单位。

学校对三年任期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进行公开表彰,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干部换届聘任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8日

上一条关于教育厅201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洛阳市机械专业标准化专家的通知